《海角》掀浪 版圖重整


@林錦波 - 2008/12/12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六日晚金馬獎頒獎禮上,台灣電影藉著《海角七號》的成功,為一直以來不賣座的宿命爭回一口氣,整個頒獎禮都可謂是《海角》之夜,表演節目都與《海角》有著關係,影片亦勇奪五個大獎,以及導演魏德聖榮獲年度台灣傑出電影人,雖然最後兩個大獎,最佳劇情片和最佳導演被《投名狀》和陳可辛奪得,但聲勢上多部大製作都被《海角》以及其他幾部台灣片比下去。以往最佳美術指導和造型設計這些花錢的獎項,多是大製作的囊中物,今屆卻被《停車》和《花吃了那女孩》兩部台灣片奪得,香港電影只能在特技獎項上,包括攝影(《文雀》)、視覺效果(《投名狀》)、剪輯(《保持通話》)、音響效果(《深海尋人》),以及香港電影強項動作設計(《保持通話》),仍有進帳。從此可見香港電影在技術層次仍然具有優勢,這跟香港電影在過往風光日子建立下來的基礎所致,因產量多技術人員功多藝術,訓練了一班出色的技術人才,可是近年產量下降,培訓人才上已出現青黃不接,直至現時這班自上世紀八十年代訓練出來的精英逐漸淡出和退休,接班人廖廖可數,這會是香港和華語電影一個重大的損失。《投名狀》和陳可辛能奪得兩個大獎,亦可以等同視之,《投名狀》一片展示了陳可辛作為大導演的駕御能力,大場面的控制和平衡三位巨星方面,都計算準確,最佳導演一獎可謂是「技術性擊倒」其他候選者,特別是近年才執導演筒的魏德聖,《海角》如何賣座和受歡迎,影片拍得如何精緻動人,可是從拍攝難度和展示導演能力方面,陳可辛還是比較優勝,不管當中有幾多政治和權衡的考慮,避免做成《海角》全勝台灣電影獨攬大獎的情況,《投名狀》和陳可辛得獎仍然具有說服力。

因《海角》賣座所做成「台灣電影復興」的現象,重整了華語電影的版圖,香港電影在華語電影的位置也需要重新定位。在頒獎禮上有一個簡述台灣電影歷史的環節,當中涉及香港電影的部分,包括到台灣拍外景的電影,以及為台灣電影打下製作基礎的李翰祥和胡金銓,到台灣新電影及《海角》帶起的「復興」,在這樣一個台灣頒獎禮的場合及「復興」熱浪中,台灣電影人仍然不能避開香港電影及電影人的影響和貢獻,有前輩好友表示這應與今屆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主席焦雄屏有關,她對香港和內地電影的認識和欣賞,都令她對兩岸三地華語片的發展具有極全面的了解,儘管台灣電影人對香港電影一直以來愛恨交纏,特別是台灣新電影造就了一群藝術片導演,台灣業界對輔導金和這批新導演,批評他們拍出來的電影都不賣座,就算當中有例外,包括侯孝賢突破政治禁忌的《悲情城市》,但仍然受到不少業界人士的指摘。其時,香港電影在台灣大受歡迎,好幾家電影公司和發行公司都把資金投進香港電影之中,令不少台灣電影人感到無奈,其中張艾嘉和李安都在台灣打響名堂後,被香港電影吸納過去,成為遊走兩岸三地的電影人。

台灣輔導金發展逾二十年後的今天,終於成功培育了李安這位國際大導演,以及一群來勢洶湧的新導演,包括《海角》的魏德聖和《九降風》的林書宇等,這個由台灣新電影帶起的藝術片浪潮,在各地影展獲獎無數,到現今這群年輕導演開始找到一條適合台灣觀眾口味,較商業的電影之路,《海角》的成功為他們打下一支強心針,跟著下來,隨著《海角》通過內地的審批以外購片進入內地市場,必定引起另一股熱浪,這又跟馬英九上台後兩岸關係有所改善,這都造就了台灣電影「復興」之勢。在金馬獎頒奬禮上,林建岳代表《投名狀》上台領獎時,亦禮尚往來向《海角》的成功作出表揚,還希望大家往後有更多的合作,電影公司老闆和投資者從來都是「惟利是圖」,哪裏有錢賺便去哪裏,正如當年台灣投資者來香港一樣,其實安樂電影和曾志偉早已對台灣電影「復興」洞悉先機,投資開拍周杰倫的處女導演作《不能說的.秘密》和林書宇的《九降風》,今天「風水輪流轉」香港電影公司老闆和投資者必會向台灣這批「復興」新導演和演員投入資金,加上內地市場的開發,香港電影會否在這股形勢逆轉下,如當年台灣電影般,陷入低潮,要靠著輔導金及為影展而拍的藝術片為生呢?

假若香港電影發展局的資助,如台灣輔導金般維持一段長時間的話,那香港電影可能會於多年後再出現如《海角》般的奇蹟,出現「復興」之勢。現時香港電影就只能在技術層面為華語電影作出貢獻,在導演、編劇和演員方面已被內地和台灣的人才逐步取代,而幾位具實力的大導演,如徐克、杜琪峯、陳可辛、陳嘉上、陳木勝、彭氏兄弟、葉偉信、林超賢及王家衛等,只能以執導合拍片大製作,向內地及海外市場為主,專為本地市場開拍製作,只有依靠收費電視頻道有關的電影公司和電影發展基金資助來維持產量。

反而,以香港電影過往發展的基石,在製作和發行等方面仍具優勢,應向著培育監製這條華語電影一直以來欠缺發展的路,建立華語電影未來走向監製主導的模式進發,令華語電影進入規範化發展,整合兩岸三地電影人成就華語電影的盛勢作準備。在華語電影版圖重整之下,監製之路也許是其中一條令香港電影仍穩住其優勢的方向,為香港電影從新定位的一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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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於2008年至2010年期間在《信報》撰寫《影業刺針》專欄,關於電影、電視及娛樂工業的評論。此文原於2008/12/12刊出,現經作者修訂重刊,現經作者編訂於2019/03/12重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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